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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初见成效
发布时间:2008-06-12   文章来源:SRC-186

 从5月1日起,国家质检总局推出的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厦门和陕西五地的检验检疫系统进行扩大试运行,这标志着我国出口退货追溯调查工作真正信息化了。
  据介绍,上述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、信息审核、信息传递、追溯调查、应急管理、统计查询、信息发布、规则维护和系统管理九个模块,通过从入境集装箱检疫、入境木质包装检疫等平台获得出口退货的有关信息,继而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分类筛选,从而加强对退运货物的规范化监管。
  近年来,产品质量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,作为出口贸易大国,中国也不可避免地遭遇出口货物退运事件。据调查,造成出口退货的主要原因包括出口货物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退货、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退货和无条件退货三种。
  专家指出,尽管每年出口退货总额仅占出口贸易总额的较小比例,但是通过对出口退运货物的追溯调查,可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,减少企业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几率,同时掌握到国外最新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,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  据了解,上述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宁波检验检疫局于2006年底着手研发,2008年1月1日起在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内部试运行。在三个月的试运行期间,该系统不仅明显提高了宁波局出口退货追溯调查的工作效率,而且通过及时发布警示通报,有效减少了国内企业的相关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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